警司由警务处处长委任,因此警务处长比警司职位高。
警司与警务处处长职别
1、在香港地区警司属于高级警官。警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是香港警察警衔制度中其中一个宪委级警衔,阶级位于总督察之上,总警司、高级警司之下,由警务处处长委任。
2、警务处处长是香港警察警衔制度中其中一个宪委级警衔,阶级位于副处长之上,为香港警务处最高级之首长级人员,由于属于香港政府主要官员,所以必须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中公布。
扩展资料:
香港警察警队架构
1、处长级别包括:
警务处处长 Commissioner of Police(CP)(一名)。
警务处副处长 Deputy Commissioner(DCP)(两名),分管「行动」及「管理」。
高级助理处长 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SACP)(四名),副处长以下再分为五个部门分别由高级助理处长指挥︰行动处处长;刑事及保安处处长;人事及训练处处长;监管处处长;财务、政务及策划处处长(由一位与高级助理处长相等职级的文职人员担任)。
警务处助理处长 Assistant Commissioner(ACP)(十四名)五个部门之下再分为八个部及六个总区分别由一位警务处助理处长指挥。
2、警司级别包括:
总警司 - 通常是部或区指挥官;
高级警司 - 通常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
警司 - 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
参考资料:
标签:警司,警务处,处长